​清朝各级地方官制

2024-11-27 17:29 来源:绯娱网 点击:

清朝各级地方官制

清朝作为封建时期最后一个王朝,入关后总结前朝亡国经验教训,为加强中央集权、分化权臣势力,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他朝的官员制度,共有九品十八级,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两种。接下来,我们就说一下地方官制。

1、总督

总督,另一种称谓“制台”,是节制一省或多省的行政、军事及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。如果光一个总督头衔,那么就是正二品,如果像《康熙王朝》中,康熙敕封姚启圣为“福建总督授兵部尚书衔”,这一下品级就上升为从一品了。另一种情况就是授监察院右都察御史,这也是从一品。还有一种总督就是“大学士兼管总督”,这就是最高品级正一品了。

2、巡抚

巡抚,另一种称谓是“中丞”,是管理一省行政、军事及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。如果一个省既有督也有抚,那么巡抚是要受总督节制的。在品级上是从二品,如果后面加上一个“授兵部侍郎衔”,那就是正二品。但是有一个省的巡抚例外——山东巡抚,直接就是正二品,无需加任何品衔。

3、布政使

巡抚的属官,从二品,掌管一省财政、民政。又称“藩台”。

《雍正王朝》中李卫就曾担任陕西布政使

4、按察使

巡抚的属官,正三品,掌管一省刑法之事,相当于现在的公检法司。又称“臬台”。在这正三品里面,有两个府尹很特殊,别的府都是从四品,就这两位是正三品——顺天府尹(掌管北京的地方官)、奉天府尹(掌管盛京今沈阳的地方官)。

《雍正王朝》中年羹尧门人江苏按察使

5、都转盐运使

主要处理各地盐务事宜,从三品,又称“盐司”。

6、知府

从四品,掌管一府之政令,总领各属县,宣布国家的政令、治理百姓,审决讼案,稽察奸宄,考核属吏,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。

《雍正王朝》中田文镜短暂担任扬州知府

7、同知

同知为知府的副职,正五品,因事而设,每府设一二人,无定员。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、粮、捕盗、江防、海疆、河工、水利以及清理军籍、抚绥民夷等事务。

8、知州、州同

为各州行政长官及副手,品级为别为:从五品和从六品。

9、知县、县丞、主薄

知县:一个县的行政长官,县丞:知县的副手,主薄:掌管户籍、文书之类。品级为别为:正七品、正八品和正九品。